公安駕校場地、東側辦公樓一層房屋招租項目公告
滁州市揚子工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擬將所屬公安駕校場地、東側辦公樓一層房屋分別對外公開招租(非打包出租),現公告如下:
一、租賃標的物:
租賃標的物一:公安駕校場地。場地位于鳳陽路與會峰路交叉口東側,場地租賃用途為辦公、倉儲等合法經營用途,出租面積約20327.10平方米。(競租人需自行勘查現場,以場地實際現狀為準)
租賃標的物二:公安駕校東側辦公樓一層房屋。房屋位于鳳陽路與會峰路交叉口東側公安駕校內東側,總層數2層。房屋租賃用途為辦公、倉儲等合法經營用途,其中一層可出租面積約300平方米。(競租人需自行勘查現場,以房屋實際現狀為準)
二、招租方式:
本次招租為公開招租,競租人需將本公告所附回執(zhí)及報價單簽字或蓋章后密封送至招租人處。競租人為企業(yè)法人的,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競租人為自然人的,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注明僅限本次競租所用。
若僅有一個競租人報名競租,在核驗其符合承租資質后,由其競得。若產生兩個或以上競租人時,招租人根據各自租金報價比選,價高者得。若出現租金報價相同時,招租人可組織現場競價或根據競租人的資信、實力、租賃用途等綜合比選。
三、公告時間:
公告發(fā)布時間:2023年8月18日;報價截止時間:2023年8月22日11時。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至報價截止之日接受咨詢(節(jié)假日休息),有意者請與招租人聯(lián)系。
四、重大事項披露 :
1、本次租賃標的物以現狀為準,承租人應依法合格經營,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或違反合同約定。
2、租賃期限:租期截止日定為2023年12月31日。租賃期滿,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5日內將租賃物交還給招租人。
3、履約保證金:履約保證金不低于按最終競得價計算的1個月的租金收取。履約保證金需在合同簽訂前繳納完畢,退租時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。
4、租金:租賃標的物先付款后使用,承租人須在《租賃合同》簽訂時一次性將租賃期內租金轉入招租人指定賬戶(戶名、開戶銀行、賬號另行通知),轉賬時備注:“公安駕校場地租金或公安駕校東側辦公樓一層房屋租金”。
5、租賃期間,承租人有責任保護好場地、房屋及設施,不得改造場地和房屋,不得損壞設施,如場地、房屋出現漏雨、漏水、雨水淹等,由承租人負責維修,維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,造成的損失與招租人無關。
6、租賃期間,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氣費、網絡費用等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負責繳納。
如水電需單獨開戶,由承租人自行改造,改造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,如開戶需要出具相關證明材料,招租人給予配合。租賃物范圍內物業(yè)由承租人自行負責。具體情況由承租人自行現場實地勘察。
備注:如因承租人違法、違規(guī)、不服從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項糾紛及法律責任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,招租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。
五、租金起租價格、競價幅度、競租保證金:
租賃標的物一(公安駕校場地)起租價為每月15000元;加價幅度為500元或整倍數。
租賃標的物二(公安駕校東側辦公樓一層房屋)起租價為每月3000元;加價幅度為100元或整倍數。
競租保證金:本次不設定。
六、競租人應具備條件:
1、凡依法設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并具有良好商業(yè)信用、財務狀況、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(yè)法人(企業(yè)法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必須在有效期內,否則其報價無效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(法律另有規(guī)定除外),無不良記錄,無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為的,沒有無理訴求和惡意拖延搬遷的記錄,均可參與。
2、競租人應在公告期內到現場實地踏勘,認真審閱本項目招租公告和標的物介紹,中標后,如因未踏勘現場、未了解項目具體情況等原因造成的各項損失,由競得人自理。如有疑問須在公告期內向招租人提出。凡參加本項目競租人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,確認了招租公告中的各項條款。
七、特別提醒:
1.標的物以現狀為準,招租人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。請慎重決定競租行為,競租人一旦作出競租決定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,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。
2.競租人在競租前自行做好盡職調查,競租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受讓本項目資格。
3.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,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費用、風險和損失。
4.標的物承租登記手續(xù)由承租人自行辦理,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均由承租人承擔。
八、聯(lián)系方式:
出租單位:滁州市揚子工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徐先生 電話:0550-3018129 、17755099330
聯(lián)系地址:滁州市南譙區(qū)中都大道與醉翁路交叉口西南角城投大廈13樓1312室
2023年8月18日